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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 2024 0:08:57 GMT -5
在特定 合同中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在大多数合同中必须长于 个月)在国外进行的建筑工地、施工、组装或安装, 在国外代表企业家行事的人,如果该人拥有代表其签订合同的授权书并实际行使授权书。 合同还包括说明什么不构成赌注的条款。在大多数合同中,“设立”一词并不指,例如: 使用专门用于储存或交付属于企业的货物的设施, 仅出于购买商品或收集业务信息的目的维持固定营业场所; 维持属于企业的货物库存,仅用于储存、展示或交付的目的, 仅出于为企业的而维持常设机构, 仅出于为企业进行任何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而维持常设机构。 上述意味着,如果企业家在国外开展部分业务,且仅进行主要业务的准备或辅助活动,则该业务不被视为通 国家邮箱列表 过外国机构开展(这意味着所有收入均应归入境外)。被视为波兰语)。企业家应该评估哪些工作属于辅助/准备性质。 常设机构是什么意思? 常设机构的定义也可以在 合同中具体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定义,可以查阅《多边公约》,其中指出常设机构是指企业家经常使用的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 重要的是,当没有场所或不需要开展企业业务时(例如市场上的摊位),设施(即工厂)也可能存在。您所需要的只是一些可供您使用的空间。 公司是否是该场所的所有者、租户或使用为其提供的空间并不重要。 企业家拥有一些可供其商业活动使用的空间这一事实就足以建立永久性的商业机构或工厂。但是,并不要求企业拥有使用此类设施的正式权利,例如房屋的合法所有权等。例如,如果企业家非法占用某些空间并且满足其他条件,则可以被视为常设机构。 设施的永久性性质意味着它必须位于具有一定程度永久性的特定位置。如果该设施是临时的,则它不是营业场所。 通过,还是如何? 协议没有定义如何理解这一概念,因此重新审视《多边公约》可能会有所帮助,该公约建议应相对广泛地理解“通过”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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